县发改局:强化规划引领 推动落实落地
- 东平县人民政府《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在统筹推进东平湖生态修复、蓄水防洪、综合治理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县发改局立足“生态立县、产业兴县、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强化规划引领,狠抓要素保障,全力推动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将于12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政府职责,为东平湖保护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明确,泰安市人民政府和东平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履行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职责。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局长 吴同春:“根据《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县发改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把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县发改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东平湖保护管理的安排部署,发展方向更加坚定,生态保护更加严格,绿色发展更有动力。结合《条例》宣传贯彻和执行落实,下步县发改局将扛牢使命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东平湖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大课题,以重点项目为统领,在谋划、落地、推进上动真格、出实招、使真劲,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局长 吴同春:“以东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推进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理顺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流程,积极争取欧投行贷款。编制《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共谋划涵盖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绿色发展等9个重要领域、186个重点项目,涉及部门、乡镇41个。狠抓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纳入上级扶持盘子、最大限度获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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