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积金
公积金动态
公积金答疑
公积金政策
泰安旅游
泰山旅游
玩在泰安
吃在泰安
住在泰安
购在泰安
泰安民生
泰山区新闻
岱岳区新闻
新泰新闻
肥城新闻
东平新闻
宁阳新闻
高新区新闻
泰安旅游开发...
徂汶景区
部门动态
泰安规划
泰安健康

夫妻吵架后女子放火把家烧了 冲动酿大祸

-

近日,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公布了一起案件:一名女子因与丈夫发生争执,怒而放火烧毁自家房屋,最终被判刑。

2023年3月29日,何某玉与丈夫王某永因家庭琐事产生激烈争吵。随后,何某玉独自返回位于瓮安县建中镇的老家,情绪失控之下,她使用打火机点燃屋内棉被,引发火灾。何某玉在担忧火势波及其他住户后报警,之后迅速离开了现场。周边村民闻讯赶来,合力将火扑灭。

经公安机关实地勘查,该房屋及其内部财物已遭彻底焚毁,损失总计达三万余元。瓮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定何某玉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其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已触犯放火罪。法院依法判决何某玉犯放火罪,处以有期徒刑三年。何某玉当庭表示接受判决结果,自愿认罪认罚,且不上诉。

法律规定,故意实施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或使用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此类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过失犯罪的,视情节轻重,量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放火罪的认定并不取决于被烧毁财物的所有权归属。即使烧毁的是个人所有的物品,只要该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即可能构成放火罪。本案中,尽管何某玉焚烧的是自家房屋,但其火势难以控制,极有可能危及家人、邻居等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其行为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定义,依法应予以惩处。

原文地址:网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