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等通用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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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等部分通用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建设,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新旧规范标准顺利衔接,根据市局《关于严格执行<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等通用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区内2021年12月31日前报审的项目,须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图审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如到期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需按新规范标准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审查合格后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

附:泰安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关于严格执行《工程结构   通用规范》等通用规范的通知》.pdf

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泰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1年12月28日


原文地址:泰安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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