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获批全国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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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部 高晓娟)

日前,科技部火炬中心下发《关于同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6家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83号),泰安高新区成功获批,成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企业创新积分制”是科技部火炬中心在国家高新区试点推广的,一种基于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通过构建一套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对企业发展成效及潜力进行定量评价,从而建立起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的主动发现机制,有效撬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和政府资源等对创新积分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精准支持。

泰安高新区将以获批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积分制指标体系,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内容,积极开展积分试点工作,不断探索优化完善积分指标和评分规则,逐步扩大企业创新积分应用场景,持续强化针对创新积分的配套支持政策,有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科技企业有效集聚,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积分平台的综合政策工具作用。


原文地址:泰安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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