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金蓝领”项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泰人社发〔2019〕3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蓝领”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劳就〔2019〕10号)文件要求,拟向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计划的泰山恒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预拨60%的补贴资金共计376.32万元,对金蓝领培训基地蒙牛乳业泰安有限责任公司预拨60%的补贴资金18.6万元,对泰安市泰山区德佳职业培训学校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0.432万元,合计395.352万元。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
监督电话:0538-8938817
附件:公示明细表.xls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1年12月6日
原文地址:泰安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