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视察《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 东平县人民政府5月28日,市政协副主席马纯勇带队视察《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政协主席刘祥涛,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徐彩虹,县政协秘书长吴绪月陪同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腊山祥龙观、昆山月岩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实地察看,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县宗教事务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对我县贯彻落实《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扎实做好宗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东平县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宗教场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扎实推进“四进”活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了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强调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良好的宗教工作环境;要加强依法管理,以《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遵循,保障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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