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司法局关于《新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 新泰市人民政府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意见:
1.电子邮件:xtssfj@ta.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新泰市司法局。地址:新泰瑞山路999号新泰市司法局,邮编:2712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新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
4.联系方式:7224112
新泰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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