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蓝领”“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补贴的公示
- 新泰市人民政府按照《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5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蓝领”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泰人社发〔2019〕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金蓝领”“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538-7212568、7233456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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