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建设实施主体补贴名单公示
- 新泰市人民政府根据《新泰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市化肥减量工作,拟对我市1家示范点建设实施主体补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本人签名)向新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科反映。对以电话或匿名材料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538-7223390
附件2: 新泰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建设实施主体名单.xlsx
新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
本文转载: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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