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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新泰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泰汶专才”计划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泰办发﹝2019﹞12号)、《新泰市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措施》(新发﹝2018﹞10 号)及实施细则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做好2021年度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申请对象

新泰市辖区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新泰)新引进,且首次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10月,本次补贴继续按《新泰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人才办字﹝2018﹞1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补贴2000元、1000元、600元。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自2021年11月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青云人才计划”助推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发﹝2021﹞16号)执行。

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新泰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领时间段为社会保险缴纳起始月份至第36个月份,自申报时发放。已申请泰安市租房和生活补贴人员不再申请新泰市生活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为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本着政策找人、便利申请原则,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采取无形认证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无形认证。市人社局通过提取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社会保险系统等信息系统数据,按文件规定条件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2.个人申报。高校毕业生所在单位(企业)登录新泰政企通平台账号,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并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账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企业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市人社局根据无形认证和个人申报情况,初步确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账户,市人社局将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同时将补贴发放明细发各企业存档。

二、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关于实施“泰汶专才”计划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2019年7月11日)实施以来,新引进在我市辖区内企业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学历青年人才:

1、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毕业研究生或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

2、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或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分别按照总购房款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自购房之日起,不再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待遇。

2.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一套房产只可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条件

1.所在企业或创办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新泰;

2.新引进人才需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企业工作;创业人才需在企业占股30%以上,且正常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材料

1.《新泰市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补贴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

4.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5.人才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由人社局通过社保系统查询);

6.申请补贴人员股权证明(创业人员提供);

7.申请补贴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保卡复印件。

三、时间要求

1.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系统集中申报时间:11月18日8:00-11月30日17:00。

2.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要求整理扫描后,于11月30日前将PDF格式发送至xtsrczxzhk@ta.shandong.cn。

符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其他事项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要求进行申报,并负责材料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缴违规发放资金,五年内取消补贴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联系人:贾开美  孙丰菊

联系电话:0538-7223451,0538-7210128

 

附件:1.新泰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操作说明.docx

   2.新泰市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本文转载:新泰市人民政府

原文地址: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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