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的公示(四批)
- 新泰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印发泰安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 [2020]18号)文件规定,现将贫困劳动力线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 8日— 12月13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38-7233456
本文转载:新泰市人民政府
原文地址:新泰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泰安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 [2020]18号)文件规定,现将贫困劳动力线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 8日— 12月13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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