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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市宁河区部分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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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工作安排,进入宁河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环节的考生,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18日(周二)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1号)

三、需携带的证件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报告验证有效期内)、学位认证报告;以双学位证或辅修证报考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双学位证或辅修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报告验证有效期内)、学位认证报告。

港、澳、台及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3月6日(含)前,并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环节,必须本人参加,不能替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证件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未按照要求携带资料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取消或放弃资格复审形成人选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有资格复审递补,拟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电话:022-69116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天津市宁河区2023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s://new.tjrc.com.cn/app/article/content/QXE5dmkvZGdzc3Uxem52UWg1MnZudz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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