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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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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工作安排,进入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的考生,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0日(周一)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6楼会议室(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

三、需携带的证件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非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如尚未取得,需提供考试通过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环节,必须本人参加,不能替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证件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未按照要求携带资料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取消或放弃资格复审形成人选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有资格复审递补,拟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电话:022-69592034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标题: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7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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