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多址”,按下企业发展“快捷键”
-“一照多址”是指在公司或者个体户注册登记后,取得一个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本区域内开办经营范围相符的第二处经营场所无需重新登记即可将正本盖章后悬挂在经营场所新址。
根据相关规定,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不同地址的,市场主体可以不再设立分支机构,直接向市场主体所在登记机关申请一照多址变更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此规定;经营项目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不适用此规定。
实施“一照多址”登记,是简化企业登记流程,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的一项重要举措。企业通过“一照多址”增设营业场所,较传统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相比,大大减少了申报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省去了多个分支机构年报义务,实现了企业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让企业“落地”变得更加便捷。行政审批服务部将继续以便民利企为着力点,加快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加速“市场主体准入”主线。
(行政审批服务部 张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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