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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承诺制,解决企业“落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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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主体减负,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辖区全面推行营业执照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地址登记“零门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书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0)388号)的附件《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中,申请人第5条承诺事项修订为:申请人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以下称:住改商)的有关规定,并承诺,如本住所(经营场所)是住改商的,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打通了营业执照办理最后一公里。各类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设立及地址变更登记时,不再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即可办理,申请人就房屋的产权权属、法定用途及承诺事项等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用“一纸承诺” 代替“一摞材料”,一张小小的承诺书,切实给群众带来了极大便利。

下一步,徂汶景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将持续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大幅压减证明材料,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充分释放住所承诺制资源,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服务部 张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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