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迁移“一次办好”
-为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根据泰安市行政审批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市内企业迁移登记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范围内的企业迁移登记流程进行简化,我区根据实际积极落实有关政策。
一是减环节。将企业迁移调档与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合并办理,泰安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在本市范围内跨区域迁移,可自主选择向迁入地或迁出地登记机关任一方发出需求申请。
二是减材料。免除提交原迁入(迁出)调档申请书和先行调档寄档等材料和环节,申请人只需向迁入或迁出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即可,登记机关通过内部流转程序,完成迁出和迁入登记业务审批。
三是线上线下并行。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变更登记。线上办理的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提交变更申请,迁入地登记机关按工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发放营业执照。线下办理的根据申请人申请,在企业迁入地或迁出地登记机关均可现场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四是限时办结。各登记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发起工作协同后,企业电子档案迁移以及企业变更登记应在1个工作日办结。遇有企业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法实施容缺受理的,向企业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截止目前,徂汶景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已与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等多地进行了迁入迁出的业务办理,共办理档案迁入19笔,办理档案迁出13笔。实行新的市内企业迁移登记规范后,免除提交原迁入(迁出)调档申请书和先行调档寄档等材料和环节,不用在迁入迁出登记机关“两头跑”。各地登记部门通过内部流转程序,完成迁出和迁入登记业务审批,实现市内企业跨区迁移“一窗办理”,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长,简化了申请材料,降低了办事成本,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行政审批服务部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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