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an.gov.cn)、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taian.gov.cn)、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http://sthj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lifake@ta.shandong.cn
市生态环境局:thfx@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0538-6991030(传真)
市生态环境局:0538-8877668(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法制与宣传科,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
附件:《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起草说明.docx
2022年9月9日
原文地址:泰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