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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不得有住房公积金担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本文转载: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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