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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什么资料?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购买现房、期房、经济适用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㈢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泰安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㈣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㈤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㈥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

㈦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购买二手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㈢契税完税证、《房屋买卖契约》、预付购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未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 的,需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件收据;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新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㈣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

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


本文转载: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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