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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已连续3个月(含)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文转载: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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