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保证人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保证人因贷款、购房支取等原因需要申请变更保证人的,经原共同保证人同意并当面出具“承诺书”(附件1)。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保证人承诺书到受托银行填制“变更担保人申请书”(附件3)、“保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由受托银行审核无误后,填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变更审批表》(附件5),并报中心审批,由经办银行通知新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因借款人贷款余额递减,需要减少保证人的,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填制“账户启封(变更)申请书”(附件2),原保证人需出具承诺继续履行原担保责任的书面声明(附件1),由受托银行审核后,填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变更审批表》(附件5),报中心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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