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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助学管理

- 泰安市教育局

近日,我市下发专门通知,多举措规范自学考试助学管理,保障2022年度自学考试助学组织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

  一是规范招生简章内容。助学组织严格招生简章(宣传材料)制作、审核、发布流程,客观、准确地说明助学组织名称、办学类型、办学地点、招生内容、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等方面内容。收费标准与在物价部门备案或在助学组织官方网站公示的情况必须完全一致。

二是严格审核备案。招生考试机构对助学组织招生简章层次审核、严格把关,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发布。

三是强化过程督导。加强对自考助学组织招生期间的指导和监督,严禁不实宣传,不得违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四是优化招生服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助学院校提前公布咨询、举报方式,通过电话、网络、现场接待等渠道,做好信息咨询、问题反馈、政策宣传,满足考生需求,维护好考生合法权益。


本文转载:泰安市教育局

原文地址: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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