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通过贷款经办银行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单位与开发商合作联合开发的,可以按联合开发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贷款资金拨付。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将公积金贷款拨付到借款人账户上:
(一)现房贷款中借款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的。
(二)期房贷款中开发商出具了全额购房款收据或发票的。
(三)二手房贷款需要拨付到借款人账户的,必须要求卖房人到中心当面出具同意拨付的证明。
(四)管理中心认可支付到个人账户的其他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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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 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划给开发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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