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提醒:规范佩戴头盔 安全从“头”做起
- 东平县人民政府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劝导行动,引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佩戴头盔习惯,让安全从我做起、从“头”做起。
在城区各交通路口,执勤警务人员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常态化劝导和查纠,运用智慧劝导系统进行扫码登记,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述事故案例等形式,面对面向驾乘人员讲解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规范佩戴头盔的习惯。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办辅警 王圣鑫:“驾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对头部起到保护作用,最大限度降低伤害程度。”
统计分析发现,在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约有80%为颅脑损伤致死。研究表明,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办辅警 王圣鑫:“在此,交通民警呼吁广大市民: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自我安全防范,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还要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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