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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发[2021]46号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 新泰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5〕50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21年我市高中段、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为原则,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2021年我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13200人,其中普通高中6700人、职业学校6500人(详见附件1)。各职业学校详细招生计划、专业将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二)计划构成

1.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三类构成。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鲁教体字〔2019〕7号)精神,新泰一中东校面向泰安市招收的体育专项特长计划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详见附件3)。

2.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五类构成。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为2021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按照泰教发〔2021〕5号文件精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我市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面向我市招生。新泰一中计划单列,只招收指标生计划。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新泰一中东校三校的招生计划单列,按照“一中集团”联合招生(以下三校统称“一中集团”)。泰安徂汶景区天宝镇初中毕业生,今年继续参加我市的高中招生录取。

3.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回泰安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回我市填报高中志愿的我市户籍考生,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录“平台”填报信息(注: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市教体局基教科负责审核。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我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学校注册入学。

3.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四、录取办法

2021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

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3)对不同招生类别,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基本等级成绩要求,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2B4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最多两个A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下同)。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今年指标生录取时,对分数成绩实行控制录取分差的措施。

(2)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2B3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录取办法:按照《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21〕31号),艺体特长生录取时,依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数,对专业入围且分数成绩达到特长生录取资格线以上、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或入围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的等级成绩要求(详见附件2)。

5.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弘文中学和紫光实验中学的考生须在“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招生学校登录“平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泰安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均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市教体局、泰安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7月26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含普通高中中职班)、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志愿的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公办普通高中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统招生三个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各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学校,艺体特长生志愿限专业入围考生填报专业录取学校。统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录取”。

2.职业中专(含普通高中中职班)、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设1个专业);其他高职设4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须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平台”,点击“志愿填报”,选择相应的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考生登录“平台”,点击“志愿填报”,填报我市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统招生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普通高中各志愿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须一次填报完成。

今年新泰一中只有指标生计划,凡报考新泰一中指标生的考生,志愿填报“新泰一中”,录取时按照新泰一中计划数单独录取。

凡报考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新泰一中东校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的考生,一律填报“一中集团”。录取时按照单列计划数将指标生、统招生均衡调剂录取至三所学校;艺体特长生按照单列计划数、学校专业设置和特长生培养方向分配到三所学校。

2.职业类学校志愿填报。考生登录“平台”,选择“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高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填报。

3.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考生登录“平台”,选择“民办高中志愿填报”,选择我市的弘文中学或紫光实验中学填报。

特别提醒:7月6日填报“3+4”志愿;7月9日填报普通高中、高职、中职志愿,这三类志愿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7月18日填报民办高中志愿、高职志愿(如有剩余计划),这二类志愿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7月23日填报民办高中(如有剩余计划)、中职志愿(如有剩余计划),各类志愿均不得兼报。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报考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现场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审核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市教体局基教科各存一份。凡因审核不认真,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5.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请参见《2021年新泰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及学生家长都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

6.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录取批次

我市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6个批次,每批次严格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录取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考生。

第二批,录取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志愿考生。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六批,录取民办普通高中考生。

我市考生凡报考“3+4” 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的,一经录取,不得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凡报考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等志愿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3+4”志愿、职业类志愿的录取由泰安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民办高中志愿录取由各招生学校负责。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新生录取通知书分别由各高中段学校制定并通过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高中段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八、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立功受奖一线人员子女与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基础上,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九、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

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泰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统筹考虑,具体办法、时间另行安排。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紧盯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一)初中入学

今年全市小学五年级毕业13482人,初中计划招生13500人。按照《新泰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实施意见》(新教发〔2015〕122号)和《新泰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教发〔2015〕123号),乡镇初中实行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各乡镇要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学生入学所属学区学校、报名(报到)时间等信息,确保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学校学习。要均衡编班,班额不超过50人。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未经市教体局同意严禁跨乡镇跨学区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

(二)小学入学

招生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规定,做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要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卫生健康、残联、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联系,摸清片内所有适龄儿童底子,尤其要托清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底子,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式样见附件),通知儿童家长,按时送儿童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确保“应上尽上”。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属学区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材料(户口本、病历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填写《2021年新泰市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经学校核实后交市教体局备案。对于需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均衡编班,不得超过45人。严禁招收擅自留级学生及不足龄儿童,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及上级教育部门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四)残疾儿童入学

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6-12周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新泰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对不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协助推荐到泰安市相关学校就读。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学区内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十、加强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体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乡镇街道、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安排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确保今年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体局基教科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中小学计划编制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初中、小学做好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体局职成教科负责我市职业学校的计划编制和报名咨询工作;市招考中心负责高中后高职、高职学校报名咨询工作;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市教体局计财科负责招生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各科室、各乡镇街道教办、各学校要切实明确责任,做到上下协调一致,左右密切配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民办高中招生广告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各高中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

(四)加大宣传力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附件:1.2021年新泰市高中段招生计划、咨询监督电话.doc

   2.2021年新泰市公办普通高中等级成绩要求.doc

   3.2021年新泰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doc

   4.2021年新泰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doc

   5.新泰市2021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doc

   6.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通知书(式样).doc

   7.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式样).doc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印发

文件获取:新教发〔2021〕46号.pdf

 

本文转载:新泰市人民政府

原文地址: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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