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培训主体使用培训合格证备案(第二批)的公示
- 新泰市人民政府依据泰人社字〔2020〕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确定今年我市申请使用培训合格证备案(第二批)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 9日— 10月13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38-7233456
附:2021年新泰市使用培训合格证备案(第二批)公示表.xls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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