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新泰市企业稳岗返还(第一批)公示的公告
- 新泰市人民政府按照泰人社函〔2021〕30号文件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实施稳岗返还。通过审核,莱芜钢铁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等154家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2021年9月28日(下午17:30)前向新泰市社保中心反映。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们针对企业采取“网上办”服务,先行核发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的企业如有泰人社办发〔2018〕21号文件中所列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情形的,一经核查属实,将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联系电话: 0538-7257617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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