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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农机服务组织评审结果的公示

- 新泰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服务组织评选工作的公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2021年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农机服务组织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本人签名)向新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对以电话或匿名材料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8-7223709

 

附件:新泰市2021年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农机服务组织公示名单.docx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4日 

 

本文转载:新泰市人民政府

原文地址: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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