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是多少?

根据泰安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16]117号), 2016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2960元,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55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390元。

本文转载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原文地址 "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是多少? "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uutigers@qq.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