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上下限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泰财住房[2013]4号)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为各12%。因此, 2016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分别为1555元;最低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分别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86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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