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自本日起对市财政局进行驻点监督。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方针政策、指示决定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驻点单位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监督检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四)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四风”,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监督检查权力运行情况,重点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专项资金使用、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加强监察监督,推动单位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加强对单位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掌握重点人和事,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驻点监督期间受理来信来访来电。
联系方式:15715385068 13176826856
电子邮箱:sjwpzd3jjz@ta.shandong.cn
邮寄地址:泰安市金山西巷69—1市纪委派驻三组212室 或224室
2021年4月21日
原文地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