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2014年07月02日 00点00分00秒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泰财住房[201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由各10%调整为各12%。因此, 2014年度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分别为1345元;最低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分别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62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44元。 本文转载: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泰财住房 2013 规定 2014 日起 调整为各 本文地址:2014年度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http://www.tagjj.com/contents/125/12225.html 上一篇: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是多少? 下一篇: 2014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