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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 泰安市教育局


课外读物管理是“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育人的重要载体,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学校育人方式的革新。我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要求,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监测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明确12条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为学生营造健康好的学习环境。

一是学校层面。建立责任机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科学制定标准,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专项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对校园书店、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因地制宜制定审核办法。充分利用家长会、家委会会议形式,定期研讨学生课外读物使用情况,建立家校互动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问题读物。

二是县级层面。全面掌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建立推荐、报备制度,遴选和培养一支承担读物内容把关的专业队伍,支持学校课外读物筛查与阅读指导工作,对学校课外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1次。

三是市级层面。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指导工作,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有报必核,有问题必查,定期组织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督查“制度到位、质量到位、管理到位、查处到位”等情况。

各中小学校切实履行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的正面引导,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广大家长。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读书会、书香校园建设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宣讲《办法》要求,鼓励学生多读经典书籍、多读红色书籍、多读正能量书籍,有效提升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教师、图书馆管理员等相关群体的培训交流,积极探索课外读物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创新举措;注重引导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建立促进主动阅读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推动学校育人方式创新。

 

课外读物十二条负面清单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本文转载:泰安市教育局

原文地址: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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