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成主动缴费数据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主动缴费(以下简称主动缴费)业务前,应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住房资金管理系统(单位版)中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规程,完成本单位应缴人员增减变更及汇缴核定操作。 (一)确定汇缴核
住房公积金补缴 (一)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未按月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以及对职工漏缴、少缴的情况下办理的缴存业务。其中,单位整体未按月代扣代缴的,应按汇缴业务办理。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汇(补)缴书》; 2.
(一)申请时间: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二)所需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一式四份; 2. 非企业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一、前导工作缴存单位完成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银行经办网点须告知单位后续“一站式”集成服务内容,包括讲解单位经办人短信服务、职工个人短信服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约定缴存以及资金中心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功能及办理方法,一次性发放相关业务资料。二、服务
个人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一)申请范围: 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 缴存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开具。